2008年6^14日,中国将迎来第三个“文化遗产日”,今年的文化遗产日主题是“文化遗产人人保护,保护成果人人共享”。
“文化遗产日”是根据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的《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》确定的,这对于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,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起到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,标志着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的大规模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开始启动。
我日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,大力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,并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.初步建立了以《文物保护法》为核心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,确立了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加强管理”的文化遗产保护方针,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。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,当前我目文化遗产体护面临着许多问题,形势严峻,不容乐观,长期以来国家一直积极倡导的“国家保护为主,动员全社会参与”的文化遗产体扩新体制还没有真正形成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设立中国文化遗产日就显得尤为重要。
最早设立文化遗产日的是法国(1984年),最开始的目的是使参观者近距离接触、了解人类的文化遗产,从新角度来认识文化遗产的深远价值。到了2000年,全球已有47十国家举办“文化遗产日”活动。
拥有中国自己的“文化遗产日”是中国许多文化界人士的心愿。近年的两会上,一些政协委员在政协提案中多次提出关于国家设立“文化遗产日”的提议。
2005年7月,郑孝燮、宿自、谢凝高、黄景略、李伯谦、吴良镛、舒乙、徐苹芳、傅熹年、常沙娜、谢辰生(排名以倡议信上的签名为序)等11 名学者联名致信党中央、国务院领导同志,倡议设立“文化遗产日”。
2005年12 月22日,国务院下发《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》,明确规定从 2006年起,将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设立为我国的“文化遗产日”。中国的“文化遗产日”终于诞生。
通知将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到“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”和“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”,指出设立“文化遗产日”旨在“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,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”。
遗产日是动员社会组织、全体公民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新的保护体制中来的动员日。
遗产日是学习我国丰厚优秀文化遗产的学习日。
遗产日是遗产的创造者、遗产的传承者、遗产的呵护者、遗产的研究者宣传者的纪念日。
遗产日是遗产的节日。是遗产工作者的节日,是一切关心热爱支持遗产的人的共同节日。
遗产日更是行动日。遗产需要保护,保护需要行动:遗产需要弘扬,弘扬需要行动;遗产需要奉献,奉献需要行动。一打宣言不及一个行动,还是让遗产日行动起来。
我们欣喜地看到,国家对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总体目标:到2010年,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,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。到2015年,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,具有历史、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;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,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。
我们坚信,这一总体目标一定会实现。